第二,言语交际能力
《语文课程标准》要求学生在语文学习中掌握语文的基本能力。语文教育最基本的意义是什么?任何民族、任何国家在基础教育阶段开设民族的母语课程,究其本意是让后一代学会母语,掌握母语,运用母语进行交际,运用母语进行思维。言语能力,说得具体点就是用母语进行阅读、写作和口语交际的能力。在基础教育阶段,言语的训练至关重要。说到底,就是让学生在言语训练中把握语言规律,从而发展他们做人所必需的言语能力。《语文课程标准》特别强调了“丰富的语文积累,培养语感,发展思维。”这是一个人进行言语交际的基本前提。语感强调的是个人的经验、个人的感悟、个人的语言修养。一个人的言语能力的成熟,具体表现在对母语的感受能力,对母语文字的感悟能力,用母语思维的敏捷程度,用母语表达的准确、快速能力。这是一种言语的综合性能力。母语运用烂熟于心,信手拈来,左右逢源。这是必不可少的语文素养。
第三,言语行为风格
具备了良好的言语能力,并不一定能完成“口语交际”任务。一个人说话有文野之分,有粗俗之别,这是由于他的言语行为造成的。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,面对不同的对象,会选择不同的言语表达方式,他的言语行为、言语风格即成了能否表达成功的关键。
为了纠正过去语文教学中重读写轻听说的倾向,《语文课程标准》对“口语交际”提出具体的要求。义务教育九年中1~9年级的四个阶段都列出了由低往高的不同要求,最终达到的目标是:“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,在各种交际活动中,学会倾听、表达与交流,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,发展合作精神。”《语文课程标准》的口语交际能力要求目标体现了现代社会对学生语文能力的新要求。中国目前正面临一场新的技术革命,它将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。人们的交往活动日益频繁,生活节奏不断加快,人们的信息交流方式出现了多渠道,“信息高速公路”将取代缓慢的信函、公文的传递方式。很难想象,一个不会听、不会说、不会口语交际的人在信息社会里如何能生活下去。口语交际的能力不仅仅是一个人是否能说会道的问题,而是一个人与他人沟通的问题,与社会交往的问题,能否融入群体中与人相处、与人合作的问题。现代社会对个人应具备的语文能力已经提出新的要求,学生应具备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,这就是语文的又一基本素养。《语文课程标准》适应了社会的要求和变化,把听和说整合为一个整体,改变了听和说分离的现象,使听和说的目的性更强,并落实到口语交际上,使学生通过语文的学习,形成良好的言语行为风格。《语文课程标准》指出:“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。应培养学生倾听、表达和应对的能力,使学生具有文明和谐地进行人际交流的素养。”倾听、表达和应对是口语交际的三大能力,《语文课程标准》鲜明地提出要求,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。